1.1抗震支架系統適用于建筑內部附屬機電設備如給水排水系統、建筑電氣系統、煙火檢測和消防系統、燃氣管道系統、通風與空調工程系統、照明系統和應急電源、通訊設備、建筑智能化系統的抗震要求。
1.2抗震支架實施流程:招標→深化設計→設計單位復核→機電設計院出正式施工藍圖→抗震支架供應商工廠加工→現場調整與施工;
1.3采用抗震支架的明顯優勢是:
①可找到優.秀的專業產品供應商;
②抗震支架系統設計是根據設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結構類型、變形特征、附屬設備所處位置和運行要求等按相關標準經綜合分析后定點定位定材設計、科學合理;
③材料及附件嚴格采用符合國標要求的產品、并通過專業的防腐工藝加工,比較安.全、可靠。
1.4考慮到項目品質要求,抗震支架主要部件表面需采用鈍化鍍鋅或熱浸鋅處理。
1.5主要施工依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5.1《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
1.5.2《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架通用技術條件》
1.5.3《管道支吊架標準》(GB/T17116)
1.5.4《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5);
1.5.5《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0242-2002;
1.5.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1);
1.5.7《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
1.5.8《室內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
1.5.9《風管支吊架》08K132;
1.5.10《電纜橋架安裝》04D701;
1.5.11正式施工藍圖及經批準的設計變更單。
1.5.12抗震支架系統綜合信息表
2抗震支架部分的施工技術要求
抗震支架的實施,應力求科學、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2.1 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架施工組織說明
2.1.1 由綜合機電施工單位組織業主、監理、總包等單位共同進行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架的品牌比選確認工作,共同確定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架供應商,但zui終決策權屬建設方;
2.1.2 由抗震支架廠家負責組織機電設備抗震支架的深化設計和施工組織等工作。